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未为员工购买
社保应当予以补缴并
支付经济补偿,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具体如下:
1、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
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
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
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
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三)承担
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
滞纳金等费用;
(四)承担基本
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