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法律分析:
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执行人以外的人承担实体责任,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将产生极大影响。
所以,追加被执行人必须遵循法定主义原则,即仅限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追加范围,既不能超出法定情形进行追加,也不能直接引用有关实体裁判规则进行追加。
现行执行依据中没有明确夫妻双方为共同债务人的,所以说,后续法院不能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律师提示:
以上是“离婚前发生新债务,在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原配偶作为被执行人”问题的详细解答。假如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帮您,请戳页面咨询按钮,我们安排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相关补充1:
男女离婚时候是否要退回彩礼,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如果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可以依法要求退回。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3种:
1.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
相关补充2:
可以,协议在父母之间合法有效,不一定要要补交抚养费。
但是子女因为生活需要,可以在一定情况下,要求不直接抚养自己父母一方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

用户匿名提问后,由律图真人律师解答。用户问题和律师解答内容经过3轮严格审核,保障内容的真实、可靠、有效。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查看全部解答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