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病故后,其
近亲属依法享有丧葬
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权益。
丧葬补助金方面,明确规定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这一规定旨在为工伤人员的丧葬事宜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以保障其丧葬过程的基本费用。
对于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由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其中,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为30%。
若为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还会增加10%。
这体现了对特殊亲属群体的特殊照顾,以确保他们在工伤人员去世后能有一定的经济保障来维持生活。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则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此标准的设定是为了对因工死亡职工的
家属给予较为丰厚的补偿,以缓解他们因亲人离世所带来的经济压力和生活困境。
需要强调的是,具体的数额会根据当地的相关标准以及职工的工资等实际情况来确定,以确保补偿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总之,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工伤人员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悲痛之余能得到应有的经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