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仲裁的地域
管辖和
诉讼不太一样,它可不是严格按照行政区划来确定的。
2、通常情况下,
当事人能在仲裁协议里自己决定仲裁机构。
3、要是没约定,按法律规定,国内仲裁,
合同履行地或者
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构有
管辖权;涉外仲裁,根据《
仲裁法》,涉外
仲裁案件得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
民法院管。
4、但当事人选仲裁机构的时候,可得留意其管辖范围,看看自己的
纠纷符不符合人家的受理条件。
5、选好了仲裁机构,就得按人家的规则走
仲裁程序。
6、仲裁裁决出来后,要是有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就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7、总之,仲裁地域管辖很大程度得靠当事人事先约定,这就是仲裁灵活性的体现。
8、就好比你可以自由挑选合适的“裁判”来解决问题,只要你挑得对,后续按规则来,事情就能顺利解决。
9、不过可别瞎挑,得好好研究下人家的管辖范围,不然选错了,麻烦可就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