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如果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可能要承担
违约责任的。
在
劳动合同关系里,这会让用人单位有权利要求
劳动者赔偿因为突然离职给其带来的损失,像招聘新员工的花费、业务受影响产生的直接
经济损失等。
从
劳动法律方面讲,虽然没有明确禁止劳动者不提前30天离职,可这会引发一系列
纠纷。
要是用人单位以这个理由拒绝办理
离职手续、不支付
工资等,劳动者可能得通过劳动
仲裁或
诉讼来解决。
不过,要是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等法定过错情况,劳动者可以即时
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通知,而且用人单位还要
支付经济补偿。
比如员工在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就离职了,用人单位因此产生了招聘新员工的费用,那么用人单位就有权要求该员工赔偿这笔费用。
若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员工就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