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工人发生
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工伤工人,所需花费符合
工伤保险诊疗事项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准则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人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贴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贴准则的70%支付。工人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得超出24个月。工伤工人判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限定享受
伤残待遇。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7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13个月的本人薪水。伤残工人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6个月的本人薪水;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25个月的本人薪水。前述各项共计44个月本人薪水。伤残工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交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意外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人本人月交费薪水低于事实上薪水的,月交费薪水与事实上薪水的差额部份,由用人单位承受赔偿职责。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准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