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要求是未成年娃儿顾客,网购是七天无借口退货。《
民法通则》第12条10岁以上的
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做法本领人,能够进行与他的年纪、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
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认可。不满10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做法本领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网购七天无要求退货是怎样限定?
一、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
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借口,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量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托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买下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借口退货。
二、货款的限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送还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送还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受;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商定的,按照商定。相关
法律知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
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限定,不得以
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做法:
(一)私行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导致消费者误认;
(二)私行使用、虚构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
虚假宣传;
(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
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商
定金额超出法律
法规应予的限额;;
(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五)以交易达到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六)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