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承受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职责。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职责: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另一方能够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
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商定的,另一方能够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花费过高;
(三)
债权人在合法时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商定承受违约职责。对违约职责无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依照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限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能够合法选择要求另一方承受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职责。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在
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给另一方导致损失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能够得到的利益,但不得超出违背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