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离婚两年多,想和前夫吧土地和林坡分开,可以分吗
[律师回复]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公平原则,特别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现行有效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然而,对于土地和林地这类特殊财产,其分割情况稍有不同。
首先,关于土地,特别是农村的土地,通常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相关裁判文书【(2013)安中民终字第00652号】的案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应当依法分割。但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所有权,人民法院无权予以分割。这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
对于林地,情况类似。根据【(2014)南民终字第598号】的案例,林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林地分配以户为单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该林地的处置权归当地村民委员会。因此,林地的分割也需要考虑具体的地方性法规和村集体的规定。
综合来看,如果您想在离婚两年多后与前夫分割土地和林坡,首先需要确定这些财产是否在法律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那么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的方式进行分割。然而,考虑到土地和林地的特殊性,这种分割可能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规定和地方性规章,可能涉及到村集体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分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