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承包确权审批和制作证应该是那个部门审批制作
[律师回复]土地承包确权的审批和证书制作涉及多个部门的协作,但主要负责的部门是当地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通常指的是县级以上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前称为国土资源局)或者农业农村局。具体来说:
确权工作:土地确权工作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包括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权属调查、绘制宗地图、建立地籍簿等工作。这一过程还需要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配合,进行土地承包信息的审核和登记造册。
审批流程:确权完成后,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会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最终决定。即,确权的结果需要得到人民政府的审批确认。
证书制作与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通常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核发。具体来说,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承包土地确权信息会登记造册,然后逐级上报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因此,从确权到证书的审批和制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从基层到县级及以上政府及其多个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农民或土地使用者在申请土地承包确权时,应首先联系当地乡镇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直接到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