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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老公去逝离婚后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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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4

1、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新婚姻法,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3、新婚姻法,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新婚姻法,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5、新婚姻法,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处理。对于在婚后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自然应以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但如果该处房产是由一方在婚前购买,产权证上也只有一方姓名,且房屋没有贷款,那么该房产为婚前财产,另一方不能参与分割。


前老公去逝离婚后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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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逝财产怎样分割?
涉及到老人去世之后遗产处理的问题,首先如果老人在生前立有遗嘱的话,则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分配遗产,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则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来对遗产进行相应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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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分割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当面临着离婚这一重大人生变故时,许多家庭会面临房产分割这一难题。
然而,众所周知,并非所有的房产都拥有房产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公平合理地分割房产便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以下将详细介绍三类无房产证房产的分割方式:
1.无法取得房产证的房产:
例如小产权房和违章建筑等。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不会在诉讼过程中对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确认,而是仅对房屋的使用权做出临时性的处理,并判决其中一方享有使用权。
然而,关于房屋未来的处置方式,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例如,若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则应依据行政机关的决定进行拆除;
如房屋未来仍有租金收入,夫妻双方可协商进行分割。
2.未来可能取得房产证但当前尚未取得的房产:
此类房产存在三种处理方式。
首先,可暂缓分割,优先处理离婚事宜,待房产证下发后,再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方案。
其次,可先行确定房屋的使用权,待房产证下发后再决定所有权归属。
最后,若夫妻双方已达成共识,只需等待房产证颁发后进行更名即可。
3.仅持有使用权证或承租权证的公房:
此类房产可参考有产权证的房屋,通过协商、评估竞价等方式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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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前财产,去世后如何分割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老公婚前财产,去世后如何分割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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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时承包地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农村地区的分家过程中,土地分配通常按照家庭成员的数量来确定。
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地区,责任地的划分则以家庭的人口总数为依据。
在进行土地分配前,需要对家庭所拥有的所有田地进行测量或计算,以便了解整个家庭的土地资源状况。
随后,根据每个家庭成员的数量,计算出各家庭分家后应得到的田地面积份额。
同时,还要考虑到不同质量的田地之间的搭配问题,并对这些土地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
对于自留地的分配也应遵循同样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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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离婚房产分割过户应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涉及离婚所引发的房地产所有权转移问题,其具体的办理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如果离婚属于协议性质的,那么当事人必须递交相关的凭证材料至公证机构办理析产公证,然后前往房地产所在地区的证券交易所完成财产转让流程,接着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提出免除契税的申请,最后完成析产登记手续。
其次,如果离婚属于诉讼性质的,当事人只需携带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房地产证、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直接前往证券交易所办理财产转让流程,无需再次办理析产公证。
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申请人应提交以下六项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关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地产的过户流程,可参照以下步骤:
首先,夫妻双方需携带相关材料至房屋所属区域的房地产管理交易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管理交易部门会对夫妻双方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若申请符合要求,房地产管理局初审后将上报至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
其次,登记土地变更程序受理申请,资料齐全者予以受理,如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则说明理由,要求补充材料,同时告知所需补充的材料种类及补充期限,待补充材料齐全后重新受理,并为其编发受理号,发放回执单;
第三步,产权审核环节,登记人员将对资料进行详细审查,并进行实地调查,若申请符合规定,则上报至上一级部门进行核准,直至最终审核阶段通过;
最后,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至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缴纳相关费用,然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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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老人去逝后,遗产怎么继承?
家里老人去逝后,遗产的继承应当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如果是有遗嘱的话就要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就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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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过户费用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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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房产过户所需支付的费用,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进行过户的,那么对于契税的征收将会被豁免,否则将按照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的比例来计算;
其次,涉及到的相关手续办理所需要的工本费,则需要按照实际产生的数额来进行缴纳;
最后,除了上述两项主要费用之外,还可能会涉及到其他一些费用的计算,这些费用的具体计算方法也会因情况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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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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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如何去分割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婚前房产如何去分割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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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去世财产怎么分割?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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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房屋分割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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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是在婚前由单方面出资购买的房产,若在婚前提早便获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且产权证书上只标注为您个人所有,或者您选择全额购置此套房屋并已偿还完个人贷款,那么这套房产将被视为您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在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其产权证书上则会同时标明您和您配偶的名字,此时这套房产将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无论双方在购房过程中的出资比例如何,都将平均分配;
再者,如果在婚后有任何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进行购房,并且已经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那么这套房产同样将被视为其个人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无需考虑其他因素,直接作为个人财产进行处理;
最后,针对那些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即便在婚后由双方共同承担贷款还款责任,但在离婚诉讼中,该房产仍将被视为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参与到财产分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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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双方使用共同财产以父母的名义购买房产,且产权证书上仅注明某一方父母的名字,那么这套房产的所有权将归属于父母,而非夫妻双方,因此在离婚诉讼中,这套房产将无法作为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只能依据双方的出资情况,将其视为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偿还各自的出资额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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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离婚房产分割新规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婚姻缔结之前或存在之中,若有一方决定将某处房产赠与对方,但尚未完成所有权转移手续时,则其有权撤销这份赠与协议。
换言之,只要赠与房产的所有权尚未发生变更,赠与人便可随时撤回赠与。
因此,对于那些有意向赠送房产的人士来说,务必确保在赠与行为实施前已经完成相关的所有权转移手续。
2、当涉及到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时,如果在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置的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话,那么这应当被视为仅对其自身子女一方的赠与,此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应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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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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