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上市公司隐名股东

2.7k浏览 帮助26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您好,司法实践中,对于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有观点认为应一直持续到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止。对此观点,笔者则有不同看法。从第八十二条的文字表述来看,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文义解释,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即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应该自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最长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第十二个月。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甲于2008年1月1日到乙公司工作,乙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2008年2月1日,截止时间应为2008年12月31日。以上是关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算的回答。
上市公司隐名股东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38字,阅读时间约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答? 125357人选择咨询律师
650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上市公司隐名股东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3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6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7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1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7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43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7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8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8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6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2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5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1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4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4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7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1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4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7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0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7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1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0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2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1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8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0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8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8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6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0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2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6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0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3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1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7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3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6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1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2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6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3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8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7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5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4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7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镇江135****852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6****487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8****926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上市公司收购隐名股东股权可以吗?
上市公司收购隐名股东股权显然是可以的,对于隐名股东的股权显然是可以进行收购或者交易的,但相关情况需要由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来进行认定,并由全部股东表决后,符合规定的程序才可以处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结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在婚前房产证上添加了女方姓名,那么此房产便应被视为夫妇的共有时产,如若在离婚事宜发生时,需将其作为共有时产来予以分配,此时关于分属份额的具体标准,可由双方自主协商并达成共识,倘若未能通过谈判解决,可考虑向法庭提交诉讼请求,等待由法官做出裁决来决定如何合理分配。
在法官作出裁决的过程中,可能会按照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
首先是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以竞价方式获得,这是法律所允许的;
其次是有任何一方坚持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又无法达成协议,在此情况下,需要通过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为该房屋进行价值评定,而最终获取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现金补偿;
再者是两人都表示放弃争夺房屋所有权,那么便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执行拍卖或变卖房屋的程序,然后将所得收益进行合理的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10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可以打印出股东信息作为证据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自然是可以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论作为自然人亦或法人,在参与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都享有许多法定权益。
其中包括:
1.授权委托代理律师,请求回避案件调查官的权限;
储存以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进行法律论证等;
请求审判机构予以调节处理;
就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以及对裁判进行强制执行的申请。
2.当涉及该案件的相关档案材料时,当事人享有查阅和复印这些材料与法律文书的权限。
具体关于可查阅、复制案件相关材料的范围和操作规程将由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明确规范。
3.当事人在行使其诉讼权利时需依据法律规定,严格遵守活动秩序,同时,还应负责任地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裁决和调节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上市公司可不可以有隐名股东?
是可以有隐名股东的。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公司可以有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两种类型的股东,而这两种类型的股东所拥有的权益是一致的,因此上市公司也是可以有隐名股东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多名被告其中一名主体不适格,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被告具备主体资格存在瑕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判决其驳回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
立案阶段的审查工作主要围绕案件的形式要件展开,并不涉及案件实体内容的细致核查,然而,对于被告是否具备主体资格的问题,往往并非一目了然,需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各方当事人据实陈述案情、提供证据、展开质证以及进行辩论等多个环节后,法官才能基于所得材料进行全面的分析研判,进而得出关于诉讼主体适格与否以及责任承担等核心问题的明确结论。
如果被告具备主体资格,那么他将有权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做出接受或拒绝、反驳或者对抗等具有实质性的权利和义务回应,这也是原告得以提出诉讼请求并使其获得支持的必要前提条件,因此,它实际上直接关系到原告在实体层面上的胜诉权,而不仅仅局限于程序方面的起诉权,所有这些都属于案件实体问题的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瑕疵出资股权转让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该等股东应承担向公司赔偿补足出资的义务,并且此种责任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作为一个独立的民商事主体,公司有权对存在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行为的股东提出规范出资的要求。
具体来说,公司可以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或出资不足的股东尽快补足出资,也可以要求已经抽逃出资的股东归还所欠出资。
在补足出资和返还出资的过程中,相关方都有权利主张利息损失。
其次,该等股东还需向其他依法履行了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除了需要向公司全额缴纳出资之外,他们还必须向那些已经按照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那些已经规范出资的股东可以根据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中的出资条款等相关规定,追究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隐名股东变成显名股东?
如果隐名股东要变更成显名股东时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如果说通过决议允许变更为显名股东时,需要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隐名股东需要到当地的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同时隐名股东需要提交公司相关文件、办理完税凭证后即可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即可。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电子合同签名无效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为确保正式合同得以生效,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条件:
首先,合同签订方的当事人应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合同条款需清晰明了地反映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最后,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能与社会公共道德相悖离。
若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在此期间因合同而获得的任何财产都应该予以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是,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上市公司隐名股东的利益需要通过显名股东来进行实现吗
上市公司隐名股东的利益是发通过显名股东来进行实现的,隐名股东在公司是没有进行任何的登记,同时也不享受到公司的任何权利,如果与显名股东协商好,那么显名股东所得到的利益就可以归隐名股东所有。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1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隐名股东如何成为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受让公司股权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都不记载自己为股东的实际出资人。相对应的,代隐名股东持有股权,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是名义股东。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说的很清楚,我一下子就听的明白了,值得信赖!
    155****8027
  • 律师很有耐心,对我的疑问都解答得很清楚详细,回复也很及时,非常值得推荐哟
    155****3027
  • 律师很有耐心,对我的疑问都解答得很清楚详细,回复也很及时,非常值得推荐哟
    181****7148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