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
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里面几条: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取时
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注销公积金账户: (一)达到国家法定离
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
退休手续的; (二)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四)缴存人去世,有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五)缴存人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账户留存最近3个月缴存额: (一)偿还购买自住
住房贷款本息的; (二)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
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一)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严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
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当在提取时做销户处理。符合前款第二项情况的,提取总额不得超出家庭应负担的
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