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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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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2
1.选科式。
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
2.并科式。
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二是得并制,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3、刑事处罚中的附加刑里面就包括了没收财产,这里没收的仅仅是指犯罪分子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当然至于财产是在犯罪之前所得还是犯罪之后所得,其实并不重要。也就是说,即使是在犯罪之前所得的合法财产,那么在被判没收财产之后,还是一并会被没收。
没收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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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的方式包括什么
1、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必并制和得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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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挪用公款罪表现形式和认定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挪用公款罪作为一种犯罪行为,其既定构成要素包括:
首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公共财产所有权;
其次,本罪在情节严重恶劣的情况下,往往使人误以为其客观方面旨在强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公款擅自归于私人掌控使用,进行不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性活动,甚至存在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的情形;
再次,本罪的行为主体通常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最后,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尘埃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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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和侵占财产罪怎么区分
[律师回复] 解析:
侵占罪与盗窃罪之间存在以下三个区别:
首先,犯罪故意所包含的具体认知以及其形成时间段各不相同。侵占罪的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必须明确意识到自己是非通过暴力手段非法取得并控制了原先持有的他人财产,且这种犯罪意图只能在实际持有他人财产之后方能产生。相较之下,盗窃罪的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控制了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他人财产,并且这种犯罪意图只能在实际非法获取他人财产之前就已经形成。
其次,从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来看,两者亦有所不同。侵占罪的手段既可能是秘密进行的,也有可能是公开或者半公开的方式;
然而,盗窃罪的手段却只能采取秘密的方式进行。
最后,从犯罪对象的角度来看,侵占罪的对象仅限于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已经合法持有或者控制的他人财产;而盗窃罪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尚未合法拥有或者控制的他人财产。因此,我们认为,犯罪对象这一要素在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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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有哪些
1、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必并制和得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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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窃罪死人财物是盗窃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从逝者身上获取物品,可视为不道德且非法的盗窃行为。倘若此类行为此时已经符合当地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则将按照盗窃罪进行相应惩处。对于任何形式的盗窃公众或私人财物,若涉及金额较大,或者出现了多次盗窃、入室行窃、携带着作案工具进行行窃等行为模式,均应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责;若犯罪情节更为严重,如涉及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况,将被判处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时施加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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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的方式有哪些,要注意什么问题
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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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侵占罪怎么控告财产损失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您遭遇到他人非法侵占个人财产之事件,您可随时就近寻求公安机关进行报警,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然而,若侵犯对象涉及到国有财产、集体财产或第三方财产,则需依法归还相关财产;如无法归还,应按照实际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如果损害了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财产,则同样需要修复、复原受损资产或支付合理赔偿金。当受害者因此遭受其他严格定义下的重大经济损失时,侵权行为人负有民事赔偿责任。对于那些擅自将受托管理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且拒绝归还,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刑事处罚;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刑罚。对于他人遗失物品或埋藏物的非法占有行为,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且拒绝交出,也将受到与上述相同的刑事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本条款所规定的犯罪行为仅在受害者提出诉讼请求后方可启动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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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夫妻唯一住房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没收财产夫妻唯一住房也有可能会被没收,当然这是针对该房屋是被判处没收财产刑罚的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的情形下的处理方式。若是此笔财产属于没有犯罪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房屋极大概率下是不会被没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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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挪用资金罪的形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挪用资金罪的具体表现为: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基于其在工作岗位上所享有的职权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非法转移至个人账户或借予他人,且这种行为涉及到的现金金额相对较大并且持续时间超过了三个月仍未予以偿还;
此外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是,该类工作人员借助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资金非法转移至个人账户或借予他人,且这种行为涉及到的现金金额相对较大并用于进行盈利性活动,或者是从事非法活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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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涉嫌职务侵占罪中的违法行为的立案门槛设定在了人民币3万元以上。具体而言,若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员工,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3万元及以上者,则应被视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并将面临司法部门的追责。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公安机关在接收到相关案件后,会进行初步审查,如果发现存在犯罪事实,并且该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又属于自身管辖范围内的案件,那么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便可以正式立案调查。
其次,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存在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同样需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才能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此外,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则必须制作相应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当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未予立案侦查,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未予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时,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不立案的理由。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的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则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立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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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是没收的哪些财产
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财产刑的一种。现代各国刑法对没收财产的规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收犯罪者个人的财产。另一种除了没收犯罪者个人的财产以外,还包括没收犯罪所得财物、违禁品及犯罪工具。中国刑法规定的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者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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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国刑法绑架罪有几种形式
[律师回复] 解析:
绑架罪,乃指意图勒索财务或实现其他不正当目的,利用暴力手段、威逼恫吓及其他不当方式,强行将他人拘禁至指定地点的违法行为。
同时,该犯罪行为还可表现为将他人当作人质进行要挟。
根据犯罪动机类别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类是以勒索财务为直接目的实施的绑架行为;
第二类则是出于政治目的以及其他非经济因素,将他人作为人质进行拘禁;
第三类则是以获取财务为主要动机,通过盗窃婴幼儿来达到犯罪目的。在实施过程中,犯罪分子通常会采用暴力、威胁或药物麻醉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人身控制。
值得注意的是,绑架行为的对象并不仅限于成年人,还包括妇女、儿童以及婴幼儿,甚至包括犯罪分子自己的亲生子女或父母。绑架的本质在于让受害人处于犯罪分子或第三方势力的实际掌控之下,实际上,也存在着让未成年人的父母被迫离开日常居住地,从而实际控制未成年人的情况。同样,也存在着让受害人仍然留在原住所,但却剥夺了他们的行动自由和人身安全的绑架案例。因此,绑架行为并不一定需要让受害人离开原本的生活环境。
此外,绑架行为必须具备强制性,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必须通过暴力、威胁或药物麻醉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有效的人身控制。对于那些失去或缺乏行动能力的受害人,犯罪分子可能会采取盗窃、运输等手段,将他们置于犯罪分子或第三方势力的实际掌控之下,这种情况也可能构成绑架罪。例如,以勒索钱财为主要动机,通过盗窃婴幼儿来达到犯罪目的的,同样构成绑架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取保候审到期解除方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遵循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期限届满后,理应视为自动解除。在此期间若未接获法庭审理通知,则可能由检察或公安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撤案处理。倘若既未收到审理通知且无撤案迹象,则需对原有强制措施进行适当调整。
同时,此部法律也明确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而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亦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期间,相关部门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与审判工作。如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满的情况,应立即解除相应的强制措施。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时,必须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及其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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