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可以认定
合同违约。
解析:
承包人与发包人一旦签订了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承包人非法转包工程项目,从
施工合同主体的相对性角度来看,承包人就构成对施工合同的实质性违约,发包人当然可以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追究承包人的
违约责任并可以依法解除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
因承包人的非法转包工程行为,造成工期延误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发包人还可以向承包人提出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工程转包人和被转包人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在认定施工合同无效时,可以同时依法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