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参看
民法典进行。
通常来说,
要约是可以根据
当事人的意愿进行撤销处理的。但是有一些特殊情况下,要约是不可以撤销的:
1.要约人通过了明确的方式表达要约是不
可撤销的
2.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来明显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站在自己的角度,要约是不可以撤销的,并且符合为了履行合约目前已经为履行合约做了合理的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
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