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的解除:
1、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竞业限制协议。
2、用人单位解除。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可以解除。
3、劳动者要求解除。
当事人在
劳动合同或者
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
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
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