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者的性质不同。
代位继承是在发生法定情形时,代位
继承人基于代位
继承权直接参与对
被继承人的遗产的
继承的法律制度而
转继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转继承人实际上享有的是分割遗产的权利,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
遗产继承权。
(二)两者发生的条件不同。
代位继承的发生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人死亡。而转继承是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
遗产分割前死亡的特定原因而发生,所以转继承的原因只能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
(三)两者的主体不同。
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
直系亲属。而接受转继承遗产的人则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人。
(四)两者的
适用范围不同。
代位继承的性质决定了代位继承只适用于
法定继承。而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又可以适用于
遗嘱继承和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