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相关
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动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
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
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但在取得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动迁,动动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3、动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动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
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无
房产证卖方将无权对房屋进行处置,同样也不能享受房屋带来的利益,对于
买房来说,也不能有效的避免
一房两卖的项目。
4、如果着急
过户可以办理
赠予或者
继承,只需交纳
契税。如果不急于过户,可以等证过五年后办理正常过户,也是交纳契税。主要涉及一个问题,赠予或者继承过户后再买卖该房,有高税。而正常过户后,买卖该房屋证满五年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