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后,第1个月内用人单位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缴纳养老、医疗、
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
社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
2、如果用人单位未在第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第2个月开始的
双倍工资。
3、《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