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时
财产分割,其中一方反悔的,可以向法院提
起诉讼,但是如果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的,如
胁迫、
欺诈等,法院则会驳回
当事人的
诉讼请求。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夫妻双方
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
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
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
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
纠纷提起
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