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开发商尽快交房并支付
逾期交房的
违约金现市面上绝大多数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逾期交房不超过___天,开发商自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日向
购房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如果
违约责任约定的比较低,还可以要求按照在外租房的租金和违约金的差额去主张损失。
选择这种维权方式,合同是最重要的
证据。
同时,如果违约金过低,要追究额外损失的时候,在外租赁的
租赁合同、租金收据、租金支付记录都是很重要的证据。
尤其需要注意,支付租金的时候务必不要用现金,务必用银行转账或者微信支付宝等可查的方式转账,相关的记录都是证据。
2、业主有权解除
合同法律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请求
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是因为开发商资金链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交房遥遥无期,业主可以选择依法或依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利息+违约金”。
3、谈判在上述法律手段的基础上,可以建立和开发商谈判的平台,除了咱们业主,一般还可能涉及到五方主体:开发商、相关部门、法院、
债权人、施工人,进而督促开发商尽快完工交房。
作为业主,要想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需要灵活、充分运用法律赋予我们自己的权利,最后,广盛律师提醒大家,为了降低开发商逾期交房时《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对具体
赔偿标准等问题产生争议的风险,我们应该在签订
购房合同时就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具体明确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