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
(一)双方约定优先。双方对
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二)无约定的,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原则上采用谁购买归谁所有的原则(不动产除外,不动产以登记为准)。但对于双方均有所出资,并且由双方共同使用的财产的归属问题,通常按共同共有原则处理。
(三)对于一方在同居期间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财物,适用
民法典中关于
赠与合同的规定,即赠予行为成立时,赠与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四)一方在同居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者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