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写好
离婚起诉书,准备
诉讼离婚所需要的
证据。
2.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3.法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4.法院受理该
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
起诉书副本,被告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
5.开庭前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后双方决定不
离婚则不进行
开庭审理。调解无效开庭审理。
6.法院依照原告方的
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
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
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
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
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