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宅基地的集体
土地使用权,集体组织成员可以
继承,宅基地是集体组织所有,所有权只能在组织内部流转。但是宅基地的
使用权和宅基地上建的房屋的所有权,可以继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
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