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门诊费
报销流程参保人在乡、村两级定点
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费用未超过家庭门诊账户基金余额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直接予以报销,超过家庭账户基金余额的,超出部分由患者现金支付。
二、农村住院费报销流程:
1、患者入院前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合作医疗证、
身份证(户口簿),并向医院足额交付住院押金。
2、定点医院工作人员应将患者的各种住院信息和每日所用医疗和药品明细及时录入。
3、患者出院结算后,再由合作医疗办事处专职人员按合作医疗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计算出应予
补偿金额,并由就诊医院先行垫付补偿金支付给患者,同时在合作医疗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