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者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劳动合同终止,结清
工资即可,无需
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费的,可以要求补缴。不能补缴的,可以要求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
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
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
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经济补偿的
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