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证据(一)“
保证书”“道歉书”等,
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二)
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三)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
(四)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
侵犯隐私权;
二、证明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一)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二)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三)医院的
伤残、伤情鉴定;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一)亲属、朋友、邻居的
证人证言;
(二)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司法机关的有罪
判决书;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一)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二)当地居委会的证明,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三)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