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辞职了公司欠
工资处理办法: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
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
劳动监察大队)。
公司不按时支付
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
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
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
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
经济补偿金。
3、也可以直接
申请仲裁。
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
劳动关系的事实。
其次,
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
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
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支付
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
违法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
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建议及时搜集相关的
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义务。如果对
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
二、没辞职公司欠发工资处理办法
(一)找谁投诉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二)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事项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
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
律师打官司,通过
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三、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
赔偿金:
(1)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2)拒不支付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
劳动争议的,
当事人可依法向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