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包员工被
用工单位辞退的,用工单位不需要承担经济
赔偿的责任,
被辞退外包员工应由劳动派遣公司重新安排工作。
(二)被派遣
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
劳务派遣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
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