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买卖合同的双方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
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次,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
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