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时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协商。不存在长期合同,但是在一定情况下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首先,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其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
解除合同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
合同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