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夫妻双方
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后,可出具
离婚证、证婚协议书、
法院判决书或
民事调解书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过户登记,其具体办理手续如下:
1、带上五证正本及
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去名;
2、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
办房产证去名的,并提交资料;
3、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审核完毕再去相关窗口办理;
4、符合去名的,会去掉名字,并发放新的
产权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