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婚前以
个人财产购
买房屋并
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
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
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
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
按揭房为一方的
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
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
产权证是对
婚前买房的确认,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