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
拖欠问题一般是
劳动监察部门管理的,但是如果恶意
讨薪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机关、单位、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可以由公安机关介入。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以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
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
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2、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
监察部门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3、收集相关
证据,如
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服、工作往来信息、
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
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单位支付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委托律师进行
追讨,通过
律师进行调解,调解未果可向劳动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
起诉讼。
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