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
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
房产证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
购房,共同
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
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根据《
民法典》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
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
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的。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
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