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认购书
订金和
定金的区别有:订金不具有
担保性质,交付和收受订金的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定金是
购房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除的担保,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
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