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公司在办理当事人的
社会保险缴纳时,是要查询当事人的社会保险是否欠费,单位在给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时。
2、会在此时看到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如果有中断, 新的单位原则上是要补缴的。
3、《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