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中被告可以找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只限于贫困人员的个人维权方面的案件。如符合条件,不论原告被告,均可向当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部门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
代理人或
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
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
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
赡养费、
抚养费、
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工伤事故造成的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
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
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
律师的。
10、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