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户口迁移申请书 派出所:
本人,岁,户籍所在地为辖区路号,年月日,本人因与(前配偶的姓名)感情不合在民政局办理了
离婚登记(或经人民判决
离婚)手续;根据
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
判决书的判决),路号的房屋归(前配偶的名字)所有;根据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辖区路号的本人
户口迁移到区路号小区号(户口原籍地址),望贵所的工作人员审核后,早日批准为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离婚后,户口迁移回原籍申请书应当写清楚当前的婚姻状况,即处于离婚状态,没有固定住所,要求投靠父母等。需要当事人
身份证、户口本、
离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