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损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
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六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受赠人的
违法行为致使赠与
人死亡或者丧失
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
继承人或者
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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