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兼职员工的
工伤保险基数按其
工资总额来算。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
员工工资总额作为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按0.3%至2.5%的比例来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
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来确定费率。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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