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打官司收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一般性的民事、经济和行政纠纷,未涉及到财产权益标的物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需要律师付出的辛劳程度,通过与当事人进行协商来确定最终的代理费用金额,具体范围在人民币30,000至50,000元不等;而对于异地发生的民事、经济及行政纠纷,即使没有财产标的物的牵扯,其代理费用也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元。
当涉及到财产权益标的物时,按照争议标的物的价值来计算代理费用,但是最低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元(对于异地的代表法律事务,代理费用同样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0元)。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所示:
(1)争议标的物价值在人民币100,000元以内(包括本数)的部分,其收费标准为6%;
(2)争议标的物价值在人民币100,000元以上至人民币500,000元以内(包括本数)的部分,其收费标准为5%;
(3)争议标的物价值在人民币500,000元以上至人民币1,000,000元以内(包括本数)的部分,其收费标准为4%;
(4)争议标的物价值在人民币1,000,000元以上至人民币5,000,000元以内(包括本数)的部分,其收费标准为3%;
(5)争议标的物价值在人民币5,000,000元以上至人民币10,000,000元以内(包括本数)的部分,其收费标准为2%。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