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属于。
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夫妻双方共同还款,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
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可以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归登记方所有,但剩余
债务由登记方偿还,之前夫妻共同偿还的部分未登记的一方可以向登记方追偿。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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