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个人在购买售房人具有
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
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如果要顺利并成功取得二手房按揭贷款,
消费者一般要“七步走”: 找好意欲购买的房屋,该房屋必须
产权明晰,符合政府规定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流通的条件。 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办理
按揭贷款业务的房产交易
代理机构,并在该机构完成房产价值评估工作,交纳房产评估费。
借款人申请
二手房抵押贷款应填写借款申请表,并向贷款银行提交下列资料:
1)
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学历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2)经济收入证明,并可有选择地提供包括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在内的其他
财产证明,以上证明资料越全面,银行在
放贷评审中的评分越高,
贷款人享有贷款金额及时间的条件越优越;
3)买卖双方签订的
购房协议书;
4)同意以所
购房屋作抵押的证明;
5)有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
6)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售房人须提供如下资料:
1)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及
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
2)
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文件;
3)所售房屋的
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4)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承租户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5)
保证所售房屋符合上市出售条件的证明。 去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填写二手房
按揭申请表,由律师把所有证明资料交送银行进行贷款审批,对借款人和售房人送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及借款人的资信进行审查,负责组织对交易房屋进行房价评估,所评估价值作为贷款银行确定贷款额度的依据。购房者须交纳所购房屋价值4%的
律师费。 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
借款合同。 办理抵押、保险等有关
担保手续。 借款
合同生效,资金划入借款人指定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