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有意
购房,首先请与房产开发商签署正式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明确双方权益。
在此基础上,按照合同约定,您需支付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项,以确保对房屋的购买诚意和合同履行能力。
需要提醒的是,自您支付首付款之日起的第七日起,请务必按属地银行规定,准备齐全完整且符合银行要求的相关资料,直接向我们所合作的银行申请
按揭贷款。
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收据以及您本人及其配偶
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稳定收入来源证明以及银行可能要求的其他补充资料。
当我们收到您的
贷款申请后,我们会对您的个人资质及提交的手续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如经过初步评估后确认满足按揭贷款的基本要求,我们将与您(含配偶)办理相应的初步手续,包括签订借款申请书、共同还款声明、
承诺书、谈话记录等等。
接下来,您需要在我行开设指定的存款账户或者开设银行卡作为贷款资金的接收渠道,以便银行进行批准前的审批工作;
之后,我会将所有申贷流程材料报送上级银行以期通过审批。
在此期间,您的审批时间通常为七天。
对于在此时间段内未能完成审批的情况,我司执行部门将会及时与银行进行沟通,探寻问题原因并尝试解决,以帮助您顺利获得贷款,最终与此类有权银行签订阶段性
担保协议。
衷心祝愿您购房成功,生活幸福美满!《
刑法》第六十七条
【
自首】
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
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
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
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