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在聘用员工后,应及时与其
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自雇佣行为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至一年内与员工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他们需要向这些员工每月支付双倍的薪资作为补偿。
同样地,对于在用人单位工作长达四年并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来说,他可以被视为已加入了长期(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违反
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未能与该类劳动者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则从本应当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之时起,用人单位需每个月向其支付双倍的薪资。
补充说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凡用人单位自雇佣行为发生之日起大于一个月但小于一年未能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都必须向劳动者每个月支付双倍的薪资以示补偿。
此外,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此法律规定的情况,未能与某位劳动者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也需要从本应签订长期劳动合同时开始,每个月向该劳动者支付双倍的薪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