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人员因涉及卖淫和
嫖娼行为而遭到拘留,其期限将为十五天以内。
对于此类情况,有关部门会对违法者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行政
拘役,同时可能产生五千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
另外,若情节相对轻微,该拘留时间则可缩减至五天或更低,并且罚款金额也可能相应减少为五百元人民币。
针对那些在公众场合拉客招嫖的行为,相关部门通常会施以五天以下的行政拘役以及五百元人民币以内的
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