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
居住权并不受
诉讼时效的制约机制所影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中,关于房屋的
确权事宜,实际上涉及到了关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核心问题,因此,此类案件并未受到诉讼时效的制约,通常情况下,一般的
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的期限,而这种法定界限也是不容忽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
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
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
抚养费、
赡养费或者
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