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在东莞市办理
居住证件所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1.居民
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以下居住地点证明任选其一提供:
房地产权属证明(尚未获得产权证书的应提供
购房合同)、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租房协议文本、由用人单位所开具的住宿证明或者由教育机构所颁发的住宿证明书(均为原件)。《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
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
营业执照、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
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